统一领导原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国内反恐工作;2
题、城市职工下岗问题、金融风险问题、土地征用中的纠纷问题以及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等,都容易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在城市化进程中,社会流动人员流动相对频繁,社会相对不稳定,使政府信息收集、宏观调控难度加大,处理突发事件的任务也加剧。其次,现代信息迅捷使政府危机管理面临极大的挑战。现代除了党和政府主办的新闻媒体外,最有力量的就是网络,电视和报纸的节奏已经落后了。在伦敦爆炸事件后又出现了群众媒体,他们用手机和其他工具拍摄下来的实况,可以很便捷的通过网络抢先公之于众。所以在这个信息化的社会,尤其信息全球化的社会,舆论公开,政府能否很好的处理突发事件是其在全世界范围内保持良好形象的关键所在。而且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政府提高预防与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安宁的生活环境,是其在民众中保持形象和威信的基础。 (二)提高政府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构建国家立法和政府立法的法律屏障,使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化、高效化 法治的基本核心是依法处理事务。一般来说,它处于社会生活的常规状态。然而,非典疫情和汶川地震的发生表明,即使在和平时期,常规制度也不足以应对所有紧急公共事件。任何社会和制度都必须随时准备好处理一些紧急情况。政府行为法制化、依法行政是政府实施有效治理的基本原则。政府在紧急情况下的适应能力、行政管理的权威性和主动性,以及统一部署整个社会资源的能力,不仅是政府的自发反应,也是法律规范和授权的结果。否则,即使措施完成,也很难避免重大错误。 实践证明,没有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就没有有效的政府管理突发事件。由于未来风险的不确定性,必须强调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对具体问题进行更深入、更详细的研究和探索,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同时,为了有效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法律工作者不仅要关注正式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还要关注社会和一系列非政府机制的调整和变革。现代社会的有效治理不仅需要完善正式制度,还需要形成一系列适应和补充正式制度的规范,包括职业规范和人民的一般行为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社会各界的职业道德和普通公民的道德规范,实际上是社会协调有效应对非常事件不可或缺的制度。 为了使政府应急管理合法化,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有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执法严格、违法行为,应加强危机管理的立法工作。首先,我国应制定危机总体规划的基本法,将危机管理纳入法治轨道,为危机预防、预警、治疗和恢复提供立法保障;其次,加强应急状态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联系和支持,完善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危机管理法规,实现应急法律法规内部的协调统一。第三,加强制度细化;最后,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确保危机管理始终依法指挥、合作、经营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响应法》于2007年11月1日生效。 2.尽快建立常设性的突发事件管理机构,制定权责明晰的应对机制 目前,我国政府应急管理体系主要依靠各级政府现有的行政机构,最多为一些特殊事件建立非常设立的机构,缺乏专业人员和应急行动规则,重救轻预防,缺乏跨部门协调能力。权威的危机管理组织体系是确保统一指挥、果断决策和快速行动的前提,直接关系到危机管理的成败。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建立一个常规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和任务,组织有危机处理经验的专家和政府官员分析总结各种应急情况,加强协调沟通。 例如,作为英国政府的中心机构,英国内阁办公厅负责收集和评估危机管理中的灾害信息,向公众提供预警信息和公共教育。为了提高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能力,英国后来在内阁办公厅设立了国内紧急秘书处,负责日常紧急管理和跨部门协调。 日本内阁官方住宅(相当于办公厅)作为首相的辅助机构,在政府的日常应急协调和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提高灾害综合管理能力,日本于1998年在内阁官方住宅设立了内阁危机管理总监(副部长级),成立了由总监直接领导的安全危机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危机管理(国防除外)的日常协调管理。 特别是在9·11事件发生后,布什政府更加关注这个问题。2001年9月20日,国土安全办公室成立,统一领导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国内反恐工作;2003年1月23日,升级为国土安全部,全面处理国内外各种危机。国土安全部包括22个不同的机构,但就危机管理体系本身而言,联邦应急管理局,也被称为联邦危机管理局(FEMA),它的工作最突出。FEMA它成立于1979年,直接负责总统,处理国家灾害。它的使命是领导美国准备、预防、应对和恢复自然灾害,并朝着一个有准备的国家的目标努力。多年来,该机构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综合应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