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有着最基本的应急常识和沉着冷静的人往往
期检查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消防安全制度、饮食管理制、保密制度、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寄宿生管理制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教学安全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安全制度、食堂卫生制度、卫生保健制度、用车管理制度、禁止私自下河、下江、下塘游泳的规定。只有规范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才能严防安全管理的盲区,消除安全隐患。二、学校安全管理理论定位及完善关于校园安全管理体系的定位,我们得到的回答一般是:提供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降低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和损失;便于学校管理,等等。这个问题在前人的研究中也鲜少提及,经过笔者的总结,目前国内在校园安全管理研究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视角。第一种是完全以学校为中心,把校园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定位为监管和管理,强调学校的责任。具体表现在加强学校的软硬件设施,包括学校电子监控系统、安全保卫人员等,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和应急预案,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等等。该观点是目前的主流观点。第二种是从公共治理的视角出发,将校园安全视为一种公共物品,强调多中心治理和校园安全服务社会化。多中心治理意味着校园安全管理的主体不仅仅是学校,还包括政府、社区、家庭、社会组织等等。这种治理模式倡导的是多元主体和多元参与,并介绍了众多发达国家的经验作为佐证。如日本的地方学校安全委员会,美国高校的警校联动机制。持此观点的学者有尹晓敏、方益权[7]、余中根[8]等。第三种主要从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视角入手,强调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但并未把安全教育放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构建的宏观层面中讨论。余珊珊[9]介绍了日本等国先进的防灾教育模式,王建军[10]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观念文化三个角度讨论了校园安全文化的建设问题。综合学者们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前人的研究多在微观和技术层面讨论了加强校园安全的措施和对策,但并未对校园安全管理体系的理念和定位进行探讨,这就导致了安全管理体系构建的偏差。首先,不论是学校主体说还是多元主体论,都忽略了学生这一个重要的主体。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下,即使加强安全教育是题中之意,也难免流于形式。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能够实现保障校园安全的目的,对于学生来说也是不够的,因为这并没有真正教授他们应对各类安全事件的能力,当他们走出校园,离开各种保护伞,他们还能否从容应对?其次,学校的功能在这种设计中被单一化了,因为学校不仅仅是管理主体,更是教育机构。学校所提供的知识对于学生的一生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想说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看以下两个案例引发的思考。从小到大的教育中,虽有火灾应急教育,但是流于形式较多,真正实用的信息并没有传达给学生,例如身处类似险情,该如何处置。一名该校老师伤心地说。[11]2008年11月14日清晨,上海商学院一宿舍楼602室燃起了熊熊大火,四名被困在阳台上的女生在慌乱之中先后跳下阳台丧命。据当时的目击者称,几名女生被房内的大火逼到了阳台上,在试图翻越阳台失败后,一名睡衣着火的女生在惊慌中首先跳下阳台,随后3个女生不顾楼下同学不要跳,不要跳的提醒,一个接一个的跳下。虽然事后的调查表明,这场惨烈的火灾是由宿舍女生违规使用热得快引起的,但导致这场悲剧的却并不仅仅是她们的大意。从四名遇难者在火灾中的行为来看,她们缺乏必要的火灾逃生常识,并且该校相关领导事后也承认,该校区并没有组织学生进行过应急突发事件演练,宿舍楼里的灭火器也早已过期。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个年仅7岁的小女孩奇迹般地挽救双亲性命的故事。深圳南头城小学二年级学生袁媛在发现父母煤气中毒晕倒在浴室之后,冷静地做了如下三件事:关闭液化气阀门,打开门窗,出门拨打手机求救。她知道浓重的煤气味意味着什么,她知道在液化气弥漫的室内打电话极度危险,在报警时她还能清楚地说出偏僻的家庭住址。这只是一个7岁的小女孩,而教给她这一切的只不过是学校每周组织的安全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袁媛还说,除知道煤气中毒如何解救外,她还知道流鼻血要用清水敷额头并仰起头,溺水先挖出口鼻中污物,然后再做人工呼吸等。袁媛母亲冯三玉说,平时倒是听她讲过学校的安全课等,也不敢相信她会救了我们[12]。这两个轰动一时的新闻事件让我们感受到了学校作为教育机构这种角色定位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构建中的缺失,并且学生作为校园安全管理主体的地位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面对紧急情况时,那些有着最基本的应急常识和沉着冷静的人往往能够获得最大的逃生机会。这些平时不为人所重视的知识和简单技能在关键时刻不仅能够自救,还能挽救其他人的生命。这进一步提示我们要重视安全教育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构建中的位置,它不仅仅是安全管理的一项措施,而是整个体系构建的核心。明确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定位迫在眉睫。(一)理论基础一是脆弱性理论。脆弱性这个概念曾经被广泛应用于自然科学的研究,而这个概念从自然科学向社会科学的引入,特别是在灾害研究中的应用,体现了人类对于灾害的全新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