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致力于危机的解决
作要因事、因时、因势而异,不能千篇一律。但是,从各国、各地的实践看,政府在应对危机事件有着一些普遍的、规律性的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公众利益至上原则在各种危机事件中,大多会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以人为本要求我们把人作为根本和核心,做到尊重人、关爱人、依靠人。突发事件一旦发生,首要的任务和采取的措施是防止事故扩大,抢救生命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条件。也就是必须以确保受害和受灾人员的安全为基本前提,做到安全第一。同时,还应最大限度地保护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人员的生命安全。2013年4月,雅安地震发生之后,中国地震局、中国红十字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卫生计生以及国资委等中央多个部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军队、消防、医疗等部门迅速驰援灾区,投入救援,誓将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以人为本意味着应对危机事件,需要遵循公众利益至上原则。政府在处理危机时,要将公众利益作为一切决策和措施的出发点,站在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来处理危机。尤其是危机事件给公众和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政府必须对受害者表示同情和慰问,及时解决危机所带来的困难。遵循公众利益至上原则,有助于政府赢得公众的信任、支持和合作,共同致力于危机的解决。2.预防为主、主动控制原则我国古训有: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防患于未然、居安思危等。危机管理理论的出发点就是: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预先防患,有备无患。努力将引发危机的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是应对危机的最佳办法。国外的研究表明,危机困扰的时间,平均历时8周半,没有应变计划的危机,要比有应变计划的危机长2.5倍,也就是21.25周。危机后遗症的波及时间,平均为8周,没有应变计划的危机,也比有应变计划的危机长2.5倍,达20周。从中可以看出,对危机作了预防的组织遭受的损失相对较小。预防为主包含两层含义:一是通过预测、预警、预控来防止事件的发生;二是通过采取预防措施,将无法防止的危机事件造成的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度。因而,预防为主并不是说一定要将危机事件完全防止,对无法防止的危机事件,采取预防措施使其损失减轻至最低程度。对待危机要像盖布勒所说的那样:使用少量的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钱治疗。危机管理中的预防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责任制。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强化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预防在先,尽可能地预防或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损害。(2)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所谓应急预案,就是平时就假设好会出现的紧急状态,并事先制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各级政府纷纷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于2005年通过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至今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建立。当前,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特别是要抓好基层,包括社区、农村、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同时,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践的检验对各种应急预案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完善。(3)加强预测预警。加强危机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信息共享。设定危机和风险的预警种类、等级和发布渠道,以便及时准确地预警,及时避免不必要的恐慌。(4)做好应对危机的物资、资金、技术等的准备。(5)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一方面,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对指挥和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他们的危机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另一方面,抓好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为主要内容的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公众的危机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3.时间第一、快速反应原则危机事件通常都是来势凶猛,整个事件的过程发展变化迅速,有时甚至无章可循或无先例参照,而且由于信息不畅或不全面,其发展后果往往带有不确定性,难以预料。鉴于其意外性强、力度大、发展快、扩散效应强以及由此导致的危害性和负面影响,危机事件一旦发生,时间因素就显得最为关键,政府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作出反应,立即在事发现场采取一系列紧急处置措施。如果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则公众心理能够得以初步安定,社会秩序也得以初步维持,这就为争取整个突发事件处理工作赢得了主动,奠定了基础。国内外的实践表明,反应时间的长短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危机管理的成效。2013年4月,美国波士顿发生爆炸案,总统奥巴马立即采取措施,美国联邦调查局按恐怖行径处理和追查,波士顿、华盛顿、纽约等地加强警戒,白宫、五角大楼加强了安保。奥巴马两次发表全国电视讲话,表明美国政府保护本国人民的信心和决心。危机事件发生后,按照时间第一、快速反应原则,政府应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政府负责人在赶赴现场途中就要通知有关应急职能部门和专业救援队伍作好必要的准备,随时听从调遣。在到达现场后,政府应当立即采取的有效措施一般包括:立即组织在场人员抢救生命,迅速转移受害人或受灾群众脱离危险;火速封锁事发现场,或者驱散围观人员,以免影响救援和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在事发现场或附近设立突发事件现场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