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以玛丽·道格拉斯、威尔德韦斯和斯科特·以
自然风险不同于前一类的自然风险。是指直接由自然原因造成的可能性自然事件,可能对自然本身和人类生活造成破坏或伤害,社会风险,是指人类主体的实践活动和社会因素,可能对人类社会和人们的社会生活造成伤害。[29] 除上述划分标准外,张成福等学者还从五个方面对风险进行了分类。第一,以风险领域为标准,可分为私人风险和公共风险。他们认为,这种划分也不是绝对的,私人风险和公共风险也有一定的联系,会相互影响和转化。第二,以风险承担者为标准,可分为个人风险、组织风险、国家风险和全球风险。风险不断增加,当超出个人承受能力时,就会成为组织、国家甚至全球风险。第三,以风险来源为标准,可分为自然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社会风险、技术风险等。风险形成的来源是其分类的一个重要指标。第四,以风险诱因为标准,可分为非人为风险和人为风险 上述两种分类方法各有特点和意义,不同的分类标准对相应的风险管理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风险的特征在不同的分类中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国内学者认为风险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不确定性,指客观事件或运行状态的可能后果,也指风险本身的流动性和复杂性;第二是人性,即只有危害人类实践的风险才能称为风险,风险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危险后果;第三是二,风险不仅可能导致重大威胁和损失,而且对未来时间和空间的扩展,表现出新的机遇和挑战;第四是扩散,风险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扩散,特别是在全球化时代‘蝴蝶效应’金融危机、核战争和生态危机的特点已经把人类带入了命运的社区,我们本质上已经进入了‘世界风险社会’其中。[31]。 (三)风险社会相关研究 在西方,风险问题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流派:乌尔里希希·贝克和安东尼·以吉登斯为代表的风险社会理论主要从制度层面研究风险。他们认为风险的出现是现代性的必然产物。风险的解决不是消除现代制度,而是反思它们。第二,尼克拉斯·卢曼所代表的复杂的自系统风险理论主要从系统理论出发。他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别无选择的社会中,必须面对风险。现代社会的分工形式和不同功能系统中的决策是风险问题的根源。由于这些问题分散在不同的功能系统中,它们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第三,玛丽·道格拉斯、威尔德韦斯和斯科特·以拉什为代表的风险文化理论,主要从文化层面研究风险。在他们看来,当代社会的风险并没有增加或增加,而只是被意识到和意识到的风险增加和增加。与风险社会不同,风险文化依赖于非制度和反制度的社会状态,[32]反映了对风险社会的反思和反思。[33] 风险社会的概念首先由德国社会学家贝克提出,然后吉登斯、拉什和其他人进一步解释和发展,强调随着工业现代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人们也相应地感受到科技、金融危机、官僚行政带来的一系列现代风险。白伟军将风险社会描述为由于一些局部或紧急情况可能导致或引起社会灾难,表明现代社会有社会紧张,危机水平,充满社会各方面的紧张和危机状态,最终通过社会组织和生活形式反映[34]。自21世纪以来,9·11事件、印尼海啸、汶川地震、甲流肆虐、三鹿毒奶粉事件等,为风险社会理论提供了有力的事实证明。可以说,‘风险社会’其根本意义不在于其理论高度,而在于确认风险真实化、正常场景以及由此产生的思考和行动。[35] 对于风险社会的形成,国内学者认为根源在于风险从传统向现代的过渡。张成福和谢一帆认为,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传统风险的表现形式以自然灾害为主,但从根本上看,现代风险社会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