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还有个人政治参与、提高社会知名度、增进
正是在这种“被闪电击中”的状况下,政务微博的一言一语,都会被无限放大、传播,引来无数各种各样的评论。可以预见,如果没有必要的应急机制、没有训练有素的管理人员、没有科学的工作流程,一些政务微博张皇失措、雷语滚滚,也就不足为奇了。政务微博的一般性功能作用和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功能作用,既有紧密联系,又有不同特质。可以说,一般性功能作用是普遍的、必要的素质,只有具备这样的素质,才可能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应对得当,游刃有余。政务微博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功能作用,是其一般性功能作用的极致发挥。(一)政务微博的一般性功能作用从微博或是政务微博的诞生、生长来看,自主自发是不容抹杀的特点之一。政务微博源于政务、立足政务,这就决定了其功能作用主要是从政府治理和社会管理角度来思考的。只是在兴起之后,才有从传播学、宣传学、社会心理学视角的进一步的思考,不断完善其功能作用。我们先看一下各地对政务微博的一般性功能作用的描述。北京: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的表述:“最新的警方资讯,最快的防范提示,您身边警察的新鲜事儿,您最想了解的服务举措,都会织进这个‘警察围脖’里。”银川:“微博银川”主要负责公布市委、市政府最新重大信息;“银川发布”负责各级党务政务信息、民生信息的发布;“问政银川”负责管理全市的政务微博,督促各部门办理网友在微博上反映的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官方微博主要负责受理答复网友在微博上反映的问题。安徽:安徽省教育厅在其《加强安徽省教育厅政务微博建设和管理若干意见》中指出,政务微博的主要任务是发布教育信息、开展沟通互动、收集社情民意、创新社会管理。陕西:“陕西发布”将重点发布与民生发展相关的重要信息、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和活动信息、突发公共事件的准确信息等,为网民了解陕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重要窗口。从这些大同小异的表述中可以看到,政务微博设立的初衷,主要是基于现代政府治理和社会管理的新要求,如政务公开、打造服务型政府、联系民众,最基本功能是提供政务资讯与服务。过去,政府主要依靠文件、广播、报纸和会议来发布政策、部署工作,主要依靠基层访问、信访机构来接收民众诉求。现在,政务微博某种程度上替代了“广播”和“信访室”的功能。还有研究者指出,政务微博出现了网络行政的新特点,人们可以通过这一平台咨询、办事,成为“网上办事厅”。在这个意义上,政务微博是电子政务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政务电子化则是信息时代的一个大趋势。另一方面,现代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在法律框架内,两者地位平等,各自承担权利与义务。政府从管制变向管理服务并重,公众从无条件服从变向参与与监督。在这种形势下,政府及其官员需要更加注重公共关系,尤其是在负面事件发生后,舆情危机公关,是政务微博重要功能之一。实际上,许多政务微博因危机而生,比如“钱云会事件”后出现的“平安乐清”。清华大学公共关系与战略传播研究所社会化媒体实验室提出,政务微博同时兼具三大基本功能:权威发布(说)、舆情监测(听+看)、互动行政(协调功能+行政施政)。这个概括基本涵盖了管理创新、政务公开、舆论引导、倾听民声、群众参与等诸多表述,体现了政务微博的一般性功能作用。当然,有些研究将认证的公务员个人微博也纳入政务微博的范畴。从个人微博看,除了普遍性的“说、听、动”,应该还有个人政治参与、提高社会知名度、增进与选民的互动等功能。可以预见,随着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进,公众评价的权重会越来越大,这也促使一些官员开设个人微博,甚至成为微博中的政治明星。(二)政务微博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功能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于突发事件有明确的定义和分级,也对突发事件中相关信息搜集、上报、公布作了规定。其中:第三条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第四十四条(四)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1]本文所说的突发公共事件,界定相对宽泛,通指突发事件与公共事件,不仅指法律所定义的四类突发事件。政务微博在事件符合前提条件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新浪2012年第三季度政务微博报告》指出,第三季度以来,不同地域、部门、级别的政务微博都开始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的运营道路。进入成熟运营阶段的政务微博自媒体意识显著增强,成为应对突发事件优选渠道,务实应用已成为政务微博发展的主旋律。在微博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研究中,还有一类是指微博事件。如文卫华、张杰《“微博事件”及其传播特征研究》以2010年至2011年3月的24个“微博事件”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微博事件在发生地域、所涉群体、事件类型、意见领袖、集体动员、微博舆论、传播状况等方面所表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