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者为使组织在危机中得以生存
的问题是围绕以上三个问题来展开的。日本的企管顾问藤井定美认为,所谓危机管理就是针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想何时发生,然而一旦发生却对企业经营造成极端危险的各种突发事件的事前事后管理。苏伟伦认为,危机管理是指组织或个人通过危机监测、危机预控、危机决策和危机处理,达到避免、减少危机产生的危害,甚至将危机转化为机会的目的。危机管理是指个人或组织为了预防危机的发生,减轻危机发生所造成的损害,尽早从危机中恢复过来,或者为了某种目的,在有控制的情况下让危机发生,针对危机和可能发生的危机采取的管理行为。所谓危机管理,就是指组织为应付各种危机情境所进行的信息收集和分析、问题决策、计划和措施制定、化解处理、动态调整、经验总结和自我诊断的全过程。危机管理实质上可以定义为一种决策情势。决策者为使组织在危机中得以生存,并将危机所造成的损害限制在最低限度内,而在相当有限的时间里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和反应。尽管上述定义的表述各不相同,但它们都强调了以下两点:第一,危机管理是一个时间序列,管理工作可以分成三个阶段:一是危机发生前的事前管理,主要是预防和预警;二是危机发生时的事中管理,主要是以积极的态度,采取及时有效的得力措施,将危机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努力减少其破坏性,使社会或组织系统恢复正常;三是危机的事后管理,主要是对危机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改进今后的工作。第二,危机管理的目的在于减少乃至消除危机可能带来的危害,保持或恢复社会或组织系统的正常运转。通过对上述定义进行分析总结,可以得知,政府危机管理是指政府对公共危机进行的事先预防、应急处理和善后恢复的管理过程。它是公共管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公共管理中应对危机状态的一种形式。一般说来,政府危机管理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政府危机管理的主体政府除了常规管理之外,还需要居安思危,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公共危机。在这个意义上,政府危机管理也是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是由于公共危机发生的机会较少,所以该项功能常常被人们所忽略。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公共管理理论的兴起,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除了政府以外,同时还有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其他公共机构,如各种非政府组织。2.危机管理贯穿于危机事件的整个生命周期危机的全过程(生命周期)包括三个阶段,即前兆阶段、爆发阶段和持续阶段。前兆阶段即危机的潜伏期,在这一时期,政府需要做的是对危机进行预测、监控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把危机扼杀在萌芽阶段,此外,还要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在危机的爆发阶段,危机的危害性时刻都在增加,这就要求政府必须立即对危机作出反应,采取与常态管理不同的紧急措施与程序,以便将危机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在持续阶段,政府需要做的是要清除危机造成的不良后果,并总结经验教训。3.政府危机管理的功能是防范、化解危机,重点在预防在危机事件的整个生命周期,都要实施监测、预警、控制以及消解性措施。对于危机应力争将其控制在萌芽之中,即以预防为主,这是最主动、最积极的危机管理态度。对于已经发生的危机,要抓住机会和条件,尽快、科学地实施化解措施,扭转危机事件的发展态势,减少由于危机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危机管理不仅应有事前的预案,而且应备有应急的快速反应机制。4.政府危机管理过程是组织相关社会力量共同对付危机事件的过程,其目的是恢复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秩序、安全、稳定、和谐是政府危机管理的目标,而这些目标则只是公共管理中的一部分内容。相对于政府危机管理这一概念,在我国的法律性文件中,应急管理这一概念早已被广泛使用。政府应急管理,就是指政府为了应对突发事件而进行的一系列有计划有组织的管理过程,包括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防控、处置、善后等动态过程。应急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由于应对突发事件需要政府采取与常态管理不同的紧急措施和程序,超出了常态管理的范畴,所以,政府应急管理又是一种特殊的政府管理形态。政府应急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提高政府对公共危机发生前的预见能力和发生后的救治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危机,保障政府系统的正常运转,迅速恢复社会稳定,恢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将突发危机事件带来的危害尽量降低到最低程度。在现代社会,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公共秩序的维护者,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实施应急管理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政府的责任。在应急管理过程中,政府不仅要组织动员各种力量和资源共同参与,而且要对各种组织机构和人员进行统一指挥、协调、调度,有秩序地处置各项应急事务。政府应急管理能力的强弱,决定着应对突发事件的成效和社会的安危,至关重要。(二)政府危机管理的基本原则公共危机事件种类繁多、危害严重,各种危机事件的成因、发生和发展过程的特点各异。因此,危机事件发生后,政府的应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