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委员会在 《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报告
(三)以治理理论为视角的研究途径治理的概念是1989年世界银行在讨论如何解决非洲的发展问题时提出来的。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在 《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报告中提出了关于治理的界定。该报告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认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而后,学者们提出的善治理论又进一步丰富发展了治理的概念。关于善治,国内学者将其概括为,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公共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其基本元素包括了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性以及有效性。作为一种理论视角,治理理论也为风险的应对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现代社会所面临的风险增多,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原有的管理模式的失败。传统管理模式下,政府在任何领域都是主导者,因此所有的制度设计基本都是以政府为中心,而将其他组织以及公民个人排除在外。但是,政府的能力始终是有限的,无论政府如何强大,它都不可能解决所有的事情。正如国内学者张成福认为,风险社会的有效治理离不开全社会各方力量的聚合与参与,不但需要政府和企业,各种非营利性组织、社区组织、志愿者组织等也是风险治理的重要实施者和参与力量。[63]西方福利国家危机的出现,正是政府能力局限性的一种体现。而事实也证明如果不改变政府主导一切的模式,任由政府的无限制扩张其统治领域,不但不能解决已有问题,还会继续产生新的风险和危机。因此,我们在研究风险的管理和应对时,有必要跳出传统的、单一的政府主导管理的模式,转为从多元治理的角度来进行思考和研究。在多元治理模式下,首先是政府和民众的关系发生了改变:民众不再仅仅是被统治者,而是公共事务管理的参与者;政府也不再是唯一的决策和管理主体,主体变得多元化。换句话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风险管理的主体&&既分享权力也分担责任。其次是管理由结果导向转变为了过程导向。公共风险代表着一种高度的不确定性,对不确定性的管理是更侧重于过程的控制而非结果的控制。传统的重结果轻过程的管理显然是难以应对这种不确定性的,因此多元治理模式下的公共风险管理必然是以过程导向的管理,即全过程管理。最后是在这个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问题。对于风险管理而言,单一管理主体是无法应对的,必须依赖于多元主体,那么,在风险管理中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必须有一个科学清晰的界定,这样三者之间才可能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从而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才会是完善的,运作才会是有效的。(四)以系统理论为视角的研究途径系统科学理论是我们研究任何一个问题都不能缺失的理论基础,对于风险管理的问题也是一样,因为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系统,要解决社会系统中的风险管理问题,必然需要对系统理论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吸收。而根据风险管理本身的特点,我们认为自组织系统理论将有助于风险管理体系的研究和构建。自组织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末期开始建立并发展起来的一种系统理论。它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复杂自组织系统 (生命系统、社会系统)的形成和发展机制问题,即在一定条件下,系统是如何自动地由无序走向有序,由低级有序走向高级有序的。自组织理论主要由四个理论构成: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超循环理论和突变论。自组织现象的规律包括:(1)通常只有某个参数达到一定值,新状态才突然出现;(2)新状态便有更丰富的时空结构;(3)要不断从外界补充能量,这些结构才能维持;(4)新结构一旦出现,不容易因为外界条件的微小变化而消失。根据自组织理论的内容和规律,有学者将自组织系统理论的方法原则归纳为以下六点,而我们认为这六点原则与风险管理的原则恰好是吻合的。第一是开放性原则。自组织理论首先都是强调组织的开放性。开放性是自组织系统形成的基本条件之一,组织只有在保持开放的状态下,才能源源不断地从外界环境中获取物资和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