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的礼拜到处遭到破坏
因此,对于一个民族而言,理想的状态是保持过去的制度,以难以察觉的方式一点一点地改变它。这种理想是很难实现的。古代的罗马人,近代的英国人,差不多是唯一把它变为现实的两个民族。顽固坚守传统观念、执拗反对变革的,正是群体,尤其是拥有社会地位的那一类群体。我已经强调过群体的保守主义,并且指出,最剧烈的反叛最终得来的不过是一些口头上的转变。在上个世纪末,当我们看到教堂被毁,僧侣被驱逐或砍头,天主教的礼拜到处遭到破坏,我们也许会认为,古老的宗教观念已经失去了它的权威;然而才没过几年,被废除的礼拜制度又在广泛要求下重新建立起来了。[23]被暂时消灭的旧传统,又重拾了它的权威。没有哪个事例能更好地展现传统对群体心理的威力。最令人生畏的偶像,并不居于神坛之上,也不存在于最专制的暴君当中,他们都是转瞬之间就可以被打碎的偶像;而那个掌握了我们灵魂的看不见的主人,可以避开一切的反叛。唯一能打败它的,只有数百年时间的漫长磨损。3.时间在社会问题当中,就像在生物问题当中一样,最有效力的因素之一,就是时间。它是唯一真正的创造者,唯一伟大的毁灭者。是它将沙粒汇聚成高山,让洪荒时代微小的细胞成长为高贵的人类,数百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任何的现象。如果给一只蚂蚁足够的时间,那么它就有可能将勃朗峰夷为平地,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一个人如果掌握了随意改变时间的魔法,那么他就拥有了信徒们眼中上帝的力量。不过我们在这里要讨论的只是时间对于群体意见之形成的影响。在这一点上,它的作用也十分巨大。那些重要的力量,比如种族,都要依靠时间才能形成。所有的信仰都在时间的作用下诞生、成长、死亡,它们在时间中获得力量,也在时间中失去它。正是时间孕育了群体的意见和信念,也就是说,为它们提供了生长的土壤。这也是为什么一些观念可以实现于一个时代,却不再能适用于另一个时代。是时间将信仰、思想的碎屑堆积成山,在其之上生长出一个时代的观念。它们并非迸发于偶然;每一个观念的根,都深深植于漫长的过去。当它们长叶开花,是时间为它们准备了条件;只有回望过去,我们才能够看到它们的源起。它们是过去的女儿,是未来的母亲,是时间永恒的奴隶。所以说,时间才是我们名副其实的主人,只需听凭它的支配,就可以看到所有的事物是如何变化的。如今,我们面对群体危险的渴望以及其所预示的破坏和骚乱深感不安。唯有等待时间来重建平衡。拉维斯先生所言极是:没有哪个政权,可以在一天中建成。政治和社会组织是需要历经数百年建设的事业;封建制度在形成自己的章法之前,经历了好几个世纪的混乱与摸索;绝对君权也是经历了数百年之后,才找到了统治的成规,而且在等待成型的阶段,同样也充满了动荡。;4.政治和社会制度认为制度可以纠正社会弊端;认为国家的进步是政府和体制完善的结果,社会的改变可以通过一纸政令来实现;这样的观点,在我看来,仍然极为普遍。法国大革命就是以此为起点,目前的社会学说也是建立在这样的观点之上。连续不断的经验仍然没能真正动摇这个庞大的幻觉。哲学家和历史学家们尝试证明它的荒谬,却只是徒劳。不过,他们已经轻松证明了制度是观念、情感和习俗的孩子;而观念、情感和习俗不会随着法典的改写而被重造。一个民族不能随意选择他们的制度,正如他们不能选择自己眼睛和头发的颜色。制度和政府是种族的产物。它们根本不是时代的创造者,它们是时代的作品。各民族并不是出于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接受统治,而是出于其本性的需要。形成一种政治体制需要数百年的时间,改变它则又需要数百年。任何制度都不具有固有的优点;它们自身并没有好坏之分。在某个特定时期对某个特定民族而言是有益的制度,也许对另一个民族却是极为有害的。因此可以说,一个民族根本没有力量去真正改变自己的制度。的确,他们能够以暴力革命为代价,改变制度的名称,但其实质并没有改变。名称只不过是一些无用的标签,深入事物本质的历史学家们根本不会对它们加以留意。所以说,英国虽然在君主制度的统治之下,却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24],而那些原属西班牙的美洲共和国,尽管有着共和制的宪法,其实却处在最严酷的专制统治之下。决定各民族命运的,不是它们的政府,而是它们的性格。我在前一本书中,曾尝试通过一些典型事例,来证实这一观点。因此,把时间浪费在炮制各种宪法条例上,只不过是幼稚的把式,是无用且愚蠢的修辞练习。真正负责制定宪政的,是必要性以及时间,而我们则应明智地让这两个因素发挥作用。盎格鲁&撒克逊人就是这样做的,他们伟大的历史学家麦考莱[25]也是这样告诉我们的,他的那段话值得所有拉丁国家的政客们铭记在心。他先是指出了法律所能带来的一切好处,尽管这些法条从纯粹理性的角度来看,充满着荒谬和矛盾。然后,他将欧洲和美洲的拉丁民族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