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引发所谓的问责风暴
2.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制度下,政府职能的划分不够明确,许多事项的权力和责任存在严重的分割和部门封锁,沟通存在明显的障碍。在这一制度下,政府和部门之间的协调非常困难。当危机爆发时,很难明确谁对一些重大事项负责,谁对谁负责。许多事项往往需要由中央政府统一下令才能协调,导致政府对危机的反应能力大大降低。 3.缺乏常规危机管理部门 危机爆发时,训练有素的危机管理机构有利于政府做出正确的反应。危机管理机构需要很强的专业性。因此,有必要固定知道危机管理的人员,形成专业机构,不断积累信息和经验。使危机第一次出现时及时控制。我国现有的政府危机管理体系主要依靠各级现有的政府行政机构,既缺乏专业机构和完善体系,又缺乏专业人员和应急运行机制。危机处理方法往往是在遇到麻烦时成立总部或领导小组,具有强烈的临时色彩。因此,跨部门协调工作量大,效果不明显。 4.法制滞后 法律制度是各种制度中最强硬的一种。它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稀缺资源。同样,法制建设也是危机管理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危机管理法制建设上相对落后。政府在处理危机时仍然习惯于使用人类治理,而忽视了法治。 5.缺乏问责制 长期以来,中国各级政府一直认为自己是管理者,人民是管理者。这一概念必然导致问责制度的缺中国政府官员经授权拥有公共权力后,必须接受监督和责任。然而,在实践过程中,过于强调官员的个人主观动机,无论其工作效果如何,都缺乏平等权力和责任的意识。有时,即使是处理责任官员,也通常会拖延很长时间,甚至最终结束。 三 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行政问责机制 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建设责任政府不仅是改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任务,也是人民的迫切要求。它在改善政府形象、促进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提高决策效率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面对重大紧急情况,当我们惊叹于重伤和巨大损失时,我们自然会想到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企业领导和部门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政府领导和上级领导的责任。 公共权力来自人民的授权,服务型政府是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对服务型政府的追求需要完整的责任制和完善的制度来支持和约束。问责制是近年来比较常见的做法。通过问责,提高了行政效率,规范了行政行为。实施行政问责制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它将从根本上促进政府部门和公务员改变行政方式、管理方法和工作作风,进而有效改善政治生态,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实行行政问责制的重要性 1.行政问责是保障生命安全的迫切需要 2008年,中国掀起了一场问责风暴。许多官员因处理危机不力而问责。 行政问责是对权力的约束。2008年9月,公共安全事故集中爆发,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因此,中国政治掀起了强烈的问责风暴。据媒体报道,由于三鹿奶粉事件,吉春堂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市长、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被免职;因为9.8在襄汾溃坝事故中,孟学农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副省长张建民也被免职;随后,国务院同意李长江辞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职务。2008年9月,至少有19名高级官员辞职或被免职,从孟学农再次辞职,到深圳市龙岗区火灾和登封煤矿事故相关责任官员被免职,再到云南阳宗海砷污染后行政问责制立即启动。本来是金色的九月,却成了一些官员的黑色九月。 舆论对这场前所未有的问责风暴赞不绝口,因为毕竟有人对这些重大的人为灾难承担了部分责任,让社会见证了中央从严治官、为人民负责的决心。责任政府不再是空话。失职必究应该是行政问责制度的本质,让官员为自己的失职和失职承担代价,在高调问责中威慑官员,增强官员的责任感,促进官员作风的转变,防止失职和失职官员背后的腐败,避免悲剧的重复。坚持不懈,必将形成新的政治氛围。因此,将某一年称为行政问责年或引发所谓的问责风暴是不科学的。不分年月,行政问责要正常进行。 2.建设责任政府需要行政问责 现代法治政府必须首先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法律控制政府的目的之一是克服政府行为的不负责任状态,把所有的行政活动都放在法律责任的基础上,避免任意行政和滥用权力。由于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其行为与公民的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目标是整个社会和公共利益。如果政府担责任,就有危险导致整个社会陷入无序状态。因此,法治政府的基石是通过完善的政府责任机制,提高政府公务员的执法责任意识,实现政府工作